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法院领导
承德县人民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03 11:10: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3]9号《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

1、深刻认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重大现实意义。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认识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对于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现实意义。

2、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历史机遇。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十分重视司法工作,支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机遇,以公正、高效、为民、廉洁司法的卓越实践,全面谱写人民法院发展的新篇章。

3、切实解决法院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院干警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正视人民法院工作与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待之间的差距,认真排查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足自身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努力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坚持依法独立审判,重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4、严格依法办案。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强化崇尚法治、忠于法律、严格执法的信念,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审理每一起案件,都要贯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基本要求,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5、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决贯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全院干警都要养成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的职业品格。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和副庭长,要坚决支持合议庭和独任庭依法公正审理案件。

6、坚持正确实施法律。要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适用法律的规则体系,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司法尺度,严格裁判标准,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

7、发挥司法裁判的导向作用。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要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的解决轨道,既要畅通依法信访的渠道,又要依法处置无理缠诉闹访行为,坚决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

三、坚持服务大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8、围绕司法职能积极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司法职能,恪守司法本职,用好司法手段,努力服务大局。严禁本院干警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

9、注重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生活的融合。不断加强对社会生活的调查研究,努力使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贴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大力推进司法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严格防范并依法制裁当事人利用诉讼手段逃避责任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狠抓执法办案,全面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10、强化审判质量。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保证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把推动当事人息诉止争及自动和解作为重点环节,切实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保证审判质量的各项制度机制。

11、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控制体系。根据审判工作的特殊性,构建“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评审机制、分析研讨案件制度、案件质量全面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指标管理制度,保证和提升审判质量,不懈追求公正与效率。

    12、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的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各审判节点的时限,消除审判流程中的瓶颈和阻滞;进一步规范送达方式,尽量缩短有效送达的时间;有效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

13、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合理设定各种评估指标及其权重,不断提升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评估体系在反映审判工作的真实水平,引导审判活动公正高效运行,提高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方面的作用。

14、健全和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创新并推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健全错案的分析和问责机制,完善错案分析和问责的相关程序,分清错案的不同情形及不同执法过错的相应责任。

15、正确运用调解与判决方式。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充分发挥两种方式的作用和优势。积极推进和规范诉前调解,在调解中,坚持贯彻合法自愿原则。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有必要为社会提供规则指引的案件纠纷,应当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注重采用判决的方式。

五、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

16、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

17、建立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适时公布审判活动信息。完善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和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旁听审判或参观考察,了解法院的审判流程,了解审判工作的特点,了解审判人员的工作状况。

18、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重视运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丰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内容。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正确对待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及时弥补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形成司法审判与社会舆论常态化的良性互动。

19、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20、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优化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退出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增选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专家型陪审员。

21、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要求,切实保证当事人依法自由表达诉求,充分陈述理由,适时了解审判进程,批评、控告侵犯诉权行为等权利。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加强对法律适用的解释、程序问题的释明和裁判活动的说理,裁判文书要认真对待、全面回应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和意见,具体说明法院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及依据。在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质疑,应及时给予回应并说明理由。

22、高度重视律师作用的发挥。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认真对待并全面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完善律师对法官违法行为的投诉及反馈机制。依法处理律师违反法庭纪律,恶意投诉,诋毁法官、法院声誉等不当行为。

六、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增强司法为民的实际效果。

23、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立案大厅以及涉诉信访接待窗口,善于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倡导微笑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提供热情、合法、高效的服务。

24、提高便民利民措施实效。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便民利民实效。注重发挥派出法庭特殊优势,方便基层群众起诉、应诉及参与其他诉讼活动。

25、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注意为当事人特别是没有委托律师辩护、代理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必要的程序性指导与帮助。强化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事项告知工作。当事人提出调取证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依职权调取、核实。

26、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成本低、负面作用小的诉讼程序,尽可能避免诉讼过程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应有的消极影响,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不断扩大司法救助的受惠范围。

七、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运行机制。

27、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合议庭的议事方式及合议庭成员的职权与责任,切实解决合而不议、简单附议等问题。探索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提高合议庭审判绩效。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于统一法律适用和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独特作用。完善审判委员会的构成,明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职责,改进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落实民主集中制审议原则。

28、深化执行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强化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有效运用各种手段制裁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推动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并将该名单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

八、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法院队伍。

29、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全院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法院文化,进一步坚定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全院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30、扎实推进公正司法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对全院干警的司法综合能力培养,不断强化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院干警要着力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完善法官培训制度,健全法官培训机构,保障法官培训经费。

31、全面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全院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以审判权运行为核心,继续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法院内部监督措施,狠抓“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查处贪赃枉法、腐化堕落、滥用职权等腐败、违法行为。

32、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把司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鼓励和培养全院干警树立吃苦耐劳、不畏艰辛、淡泊名利、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职业精神,用优良操守和人格魅力赢得社会尊重。

33、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建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科学合理的审判业绩考评机制,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充分体现考评结果的作用。建立完善常态化表彰奖励机制,有效激发全院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九、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支持。

34、建立健全法官职业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法官法,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建立健全法官职务身份保障机制、依法履职履责保障机制、人身安全保护机制等,切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行司法职责。逐步改善法官的工作生活条件,不断增强法官职业的责任感和尊荣感。

35、加快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以“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推动全院信息化基础设施一体建设、全面覆盖和协调应用。建设全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裁判文书网络发布系统和官方网站等信息载体或平台。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工作重心和注意力集中到司法办案的各项工作之中,精心审理每一起案件,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从根本上保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长期效果,保证司法公信力持续稳定提高。

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北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