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法院领导
承德县人民法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04 16:41:21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政治生态优化,根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树旗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红印任副组长,院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统一安排重要事项,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有关具体工作的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张文利任主任, 院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评查室、信访办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主要职责是:对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协调、督促和指导;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调查研究有关政策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建议;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负责议定事项的办理和督促落实;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信息综合、信息反馈和编发简报、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主要任务:依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 抓住典型,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及本院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着力解决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出现不正之风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问题。着力解决纪检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等问题。

(二)清理的主要问题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的原则,结合中央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两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13]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牵头部门:政治处)

2.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诉讼、执行等收费及标的款不及时兑付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按收费规定收费,收费不出规定票据; 标的款不及时兑付,其他违反收费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等问题。

(2)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诉讼参与人支付或赞助各项费用。

(牵头部门:办公室、院属各业务部门)

3.对干警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廉政建设。重点解决以下间题:

(1)干警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干警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干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干警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政治处)

4.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3)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4)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部门:办公室)

5.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院干警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和本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解决;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4)不敢担当问题。着力解决工作畏首畏尾、瞻前顾后,不敢动真碰硬,办事效率低下拖拉;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敢果断决策、拖延懈怠;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服从组织调遣、畏缩不前、偷奸耍滑、临阵脱逃等问题。

(牵头部门:纪检组、政治处及院属各部门)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16年2月开始至2016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16年3月初至6月初)。按照省市县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省市县委在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的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切实把纪律挺在前、把问题解决掉、把制度建起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院研究室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强化协调配合,完善运行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要逐项明确清理任务、进度安排、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对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汇总。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周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情况。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分类处置,强化纠偏整改。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要跟据其性质、表现形式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四)巩固清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一批制度规定,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五)严格督导问责,确保取得实效。主动做好与县专项领导小组对口沟通衔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北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