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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法院女法官宣讲团:巾帼普法在行动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3-11 09:10:43 打印 字号: | |

阳春三月,春意阑珊,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承德县法院女法官宣讲团以社区、乡村、学校为主阵地,擦亮“法护春苗”“法润民心”党建品牌,用司法“她”力量守护“她”权益,开展了“巾帼宣讲在行动”系列普法活动。

3月6日上午,女法官宣讲团成员胡馨来到了头沟镇,为各村妇女主任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在宣讲中,胡馨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经验,聚焦《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新增的特色亮点部分,以案释法,耐心解答妇女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鼓励女同胞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在县中心广场,女法官宣讲团成员摆起了“地摊”,摆桌子、拉横幅,一阵忙碌后,“正式开始营业”,干警们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向群众宣传民法典、预防养老诈骗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干警们耐心解答,让现场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便捷与温度。

下一步,承德县法院女法官宣讲团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倾力守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责任编辑:承德县法院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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