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完毕,出发!”
5月11日,凌晨5:00,40余名执行干警已全部整装待发,随着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天奇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强势出击,按照既定计划分四组分别奔赴甲山镇、八家乡等乡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法官,这才几点啊,你们不睡觉吗?”凌晨5:50,被执行人李某在梦中熟睡,执行法官便已到达其住处。“我是承德县法院执行局法官,请把门打开,穿好衣服和我们走一趟...”,在这起案件中,被告李某与原告张某因琐事发生纠纷,继而产生肢体冲突,致使张某受伤,张某将其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却拒不履行,在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但对方态度十分恶劣,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法官依法决定对李某采取15天的拘留措施。
据悉,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计出动干警43名,警车12辆,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一起见证并监督执行过程。成功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1人,张贴督促履行告知书65份,成功执结案件22件,执行到位金额59.1万元,其中执行完毕1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50余名农民发放工资款53万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下一步,承德县法院将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切实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