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恋纠纷虽并非大案难案,但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近日,承德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件的起因系于某与李某的婚约纠纷,2017年3月,原告于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在订婚仪式上于某按照当地习俗给付了李某彩礼钱、首饰、衣服款等,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分手,但对返还彩礼等事项协商未果,被告拒绝返还其索要彩礼等款项,原告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于某彩礼款88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于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直未能与被执行人李某取得联系,多次上门寻人无果。执行干警充分依托村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与村干部一同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向其父母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履行给付义务,双方当事人也放下心中芥蒂,握手言和,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下一步,承德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三源共治”工作理念,着力探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执行新模式,在加强执行力度的同时提升执行“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