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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二级高级法官毛晓龙、三级高级法官李彬到承德县法院调研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8-28 10:14:0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8月27日,承德市中院二级高级法官毛晓龙、三级高级法官李彬等一行三人到承德县法院调研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毛晓龙一行到城关法庭进行了实地考察,查看了诉讼服务站便民服务设施、特邀调解区域、党建活动室、“三个一”指挥中心等功能区域,深入了解法庭支部党建、诉讼服务、参与源头治理和多元解纷、执法办案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法庭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法庭品牌建设等方面工作汇报。

在座谈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林儒汇报了县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开展情况,逐一介绍了辖区七个基层法庭的创建举措和特色亮点。毛晓龙、李彬对照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活动的相关实施方案逐项进行了督导,查看了县法院制定的相关文件,并结合县法院的优势和弱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坚持党委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人民法庭的专业服务保障作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创建情况,主动争取支持。要注重持续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通,积极参与指导调解,培树基层解纷力量。二是突出工作统筹,促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与审判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治理、队伍建设等工作一体推进,确保全员参与创建,培树先进典型,做实规定动作,做优自选动作。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审判执行工作基本功。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工作理念,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审判管理水平,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推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优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在线诉讼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承德县法院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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